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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
夫妻分居協議書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經協議人自愿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愿協議分居,時間為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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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夫妻關系公證書
夫妻關系公證書 ( )字第號 根據(調查材料、當地人證等),茲證明(男,年月日出生)與(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點)按照當地我國民族傳統風俗習慣結婚,是夫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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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繼承權公證書
繼承權公證書 ( )字第號 被繼承人:(應寫明姓名、性別、生前住址) 繼承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址、與被繼承人的關系) 繼承人:(同上,有幾個繼承人應當寫明幾個繼承人) 經查明,被繼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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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贍養繼承協議書
贍養繼承協議書 協議人:(基本情況) 關系人:(基本情況) 上列當事人為贍養老人和財產繼承一事,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本著互諒互讓、團結友愛精神,從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經共同協商一致,并征得關系人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以上協議,各協議人均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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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仲裁協議
仲裁協議 甲方:(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乙方:(姓名或者名稱、住址) 甲乙雙方就(寫明仲裁的事由)達成仲裁協議如下: 如果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自愿將此糾紛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仲裁裁決對雙方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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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贍養協議公證書(2)
贍養協議公證書(2) ()ХХ字第ХХ號 茲證明贍養人ХХХ(男或女,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縣ХХ鄉ХХ村)、ХХХ(男或女,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縣ХХ鄉ХХ村)就贍養ХХХ的問題于Х年Х月Х日自愿簽定了前面的《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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