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法定婚假的天數
上海法定婚假的天數
上海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三十三條: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 婚姻法規
2012上海法定婚假的天數
上海法定婚假的天數
上海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三十三條: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