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制度的沿革
繼承制度是同特定的社會制度相聯系的,是在社會出現私有制、分裂為階級以后隨同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列寧說:“遺產制度以私有制為前提”(《列寧選集》第1卷,第20頁)。早在母系氏族社會,氏族中的財產,如土地、住房、家畜和其他生產資料,都屬于公有,個人財產只限于少量生活用品和隨身攜帶的武器。氏族首領死后,財產中的日用品隨葬。其余財物由同族人共有。這時的繼承,只是一種社會習慣,還未形成法律制度。進入階級社會以后,法律首先確認身份繼承,而后確認獨立的財產繼承。
— 繼承法規
繼承制度的沿革
繼承制度是同特定的社會制度相聯系的,是在社會出現私有制、分裂為階級以后隨同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列寧說:“遺產制度以私有制為前提”(《列寧選集》第1卷,第20頁)。早在母系氏族社會,氏族中的財產,如土地、住房、家畜和其他生產資料,都屬于公有,個人財產只限于少量生活用品和隨身攜帶的武器。氏族首領死后,財產中的日用品隨葬。其余財物由同族人共有。這時的繼承,只是一種社會習慣,還未形成法律制度。進入階級社會以后,法律首先確認身份繼承,而后確認獨立的財產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