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通謀離婚
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基本特征:①雙方當事人并無離婚的真實意思,不符合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②雙方當事人以離婚為手段,以達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為了規避計劃生育、多生子女;為了逃避債務;為了兩邊享受分房或購房的國家優惠政策;為了給子女辦理農轉非戶口等等。③雙方均有惡意串通離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騙或者隱匿事實真相的方法,欺騙婚姻登記機關以獲取離婚登記。④通謀離婚一般具有暫時性,待預期目的達到后,雙方通常會按約定復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離婚后置原先的約定于不顧,不愿復婚或者與他人再婚,從而引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