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給了孩子夫妻任何一方可以跟孩子一起住嗎
現實生活中,夫妻若想要離婚的話,一般都會先考慮協議離婚,對于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以及撫養權歸屬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時,可以由一方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那么,離婚房子給了孩子夫妻任何一方可以跟孩子一起住嗎?離婚時房產過戶給孩子有什么風險?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請大家閱讀。
一、離婚房子給了孩子夫妻任何一方可以跟孩子一起住嗎
1、夫妻雙方離婚之后如果將房產贈與孩子,并且由母親撫養孩子的,母親可以住在房屋里。因為撫養孩子是需要跟孩子住在一起的,母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可以在不損害孩子利益的情況下居住在里面。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離婚時房產過戶給孩子有什么風險
1、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況下,這些民事行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進行。作為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孩子的名義對房屋進行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屬于孩子,并不屬于父母。
2、但所謂處分一般不包括對房子的所有權的出賣的,因為房屋辦理過戶必須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為未成年人,出賣房屋明顯不屬于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行為。
3、將房屋過戶在孩子名下時,父母也應當謹慎行事,因為一旦房屋所有權歸孩子所有,父母在處分房屋時會存在很大限制。
夫妻離婚,如果房子要過戶給孩子的話,必須簽訂一份書面贈與協議書。其實簽訂書面贈與協議書以后,最好還是及時的辦理一下過戶,因為沒有辦理過戶之前,房子的產權還是屬于房產登記上的人的。辦理過戶以后,產權才真正歸屬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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