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離婚最快要多久
大家都知道,如果是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的話,攜帶好離婚協議書及其他材料去民政機當天即可完成辦理,訴訟離婚可能需要幾個月以上的時間。接下來為大家帶來辦離婚最快要多長時間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辦離婚最快要多長時間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事宜已經達成一致意見,并且準備好了相關材料,可到民政局辦理,經過民政局審查沒問題后,最快的可在當天辦理完畢,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1、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但通過訴訟到法院要求離婚解除婚姻關系的,一般三個月內審結,由法院出具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判決書作為離婚憑據(通常是離婚調解書)。
2、若對方不同意離婚,除非有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情形,否則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人民法院針對第一次起訴的案件,一般都判決不準許雙方離婚。在該判決生效后(若雙方均不上訴,在判決作出15日后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六個月,你可再次訴訟(指第二次起訴,但非指“二審”。所謂二審,是之一審的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法律規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若一審法院判決不準許雙方離婚,且原告沒有有效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的,建議當事人千萬不要上訴,因為上訴二審法院基本上都是維持,對當事人而言唯一的結果就是又浪費幾個月的時間,拖延了第二次起訴的時間。),再次訴訟人民法院一般都判決準許雙方離婚。
二、正常情況下離婚需要什么證件
前提是要經過夫妻之間的友好協商,兩方都有意愿進行離婚,而且要簽訂離婚協議后,離婚協議書上要表明在有子女的情況下的子女歸屬問題,財產分割問題等等的解決結果,才可以攜帶材料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所需材料如下:
1、證明自己身份的相關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
2、所持有結婚證;
3、夫妻兩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書;
4、夫妻兩方自己一個人的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兩張。
三、自愿離婚的程序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
其程序如下:
1、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3、批準。對于符合《婚姻法》規定雙方自愿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準予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