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自愿離婚程序怎么走
有小孩離婚不是那么簡單的,需要處理的事情也是比較多的,那么有小孩自愿離婚程序怎么走?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小編為大家詳細的介紹,歡迎閱讀!
有小孩自愿離婚程序怎么走
雙方可以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2、當事人持有的《結婚證》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等相關個人信息必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3、當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必須一致,不一致的應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變更;戶口簿第一頁要有公安機關的印章,在后每一頁都要有發證機關的印章和辦證民警印章,對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戶口簿,當事人應到公安機關進行更換或補章。對戶口簿上有添加和涂改的地方,必須有公安機關的校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