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共同債權
離婚后婚內共同債務分割的方式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擔,首先應當由共同財產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共同債權。
一、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共同債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這筆債務應該由誰承擔,首先必須對這筆債務的性質進行判斷。這筆債務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履行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所欠下的債務,所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
二、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怎么寫?
可以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婚前和婚后財產歸屬,無論是否進行公證,均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辦理財產公證,可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財產約定等資料,前往當地公證處辦理。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可以做協議來明確婚后財產的屬性,這個協議更多的是由一方來贈與另一方,比如男方可以將房產的產權一般贈與給女方,但必須去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登記手續。這類議的約定不能排除婚姻法明確規定的個人財產屬性。寫一份贈與合同,明確房產屬于一方個人所有
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編的規定。
三、離婚后重新分割財產期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可以自愿協議離婚并對夫妻合法的財產進行財產分割,離婚后一年內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進行分割財產。
可見,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協議提出訴訟,法院可以受理,超過一年時間法院將不予受理。
法院在受理后查明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如脅迫、欺詐等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的,法院對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請求將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