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不想養育子女糾紛如何解決
簡介:從未見過這樣不負責任的父母遺棄的孩子的負擔,雙方都不想要孩子,最后何去何從?
最近,北京市人民法院順義區市法院變更撫養關系糾紛,然而審判,趙先生,但是很硬,說是繁瑣的,問她送到孤兒院。
母親張聲稱,在年輕的不到一歲時離婚法院和趙,張小辛和生活。如今,年輕的十歲,和張再婚,沒有收入來源。現在小側和繼父,繼父小新經常毆打行為,常常提到與無情,強奸蠟筆。太陽為了得到小新有更好的生活環境,決定改變他的父親趙蠟筆提高。
趙認為,它無法支持新的小,現在小成為累贅,雙方都不想,送到孤兒院,孤兒院可以每月支付一半的費用。
庭審中,童心來到現場,法官耐心的新要求官員問為什么,新的變更請求支持人們的生活與她的父親,年輕的回答:“我不明白父親”。答案是多少。案件的調解,趙、張不同意。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