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強制執行申請書怎么寫
大家都知道,在一些撫養費的判決當中,判決結果往往需要強制執行才能達到,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書面申請嗎?應該如何寫的呢?今日我們來詳細來了解,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撫養費強制執行申請書范文怎么寫
申請人:xxx,女,生于xx年x月xx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xx,男,生于19xx年4月9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已經忠縣人民法院作出(2007)忠法民初字第908號民事判決現已生效,但被申請人拒不執行該判決履行給付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婚生女xx的撫養費。為此,特申請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xxx與被申請人xx于2003年2月21日登記結婚,婚后共生育女兒xx,婚后因家庭生活瑣事扯皮,于2008年12月18日經忠縣人民法院以(2007)忠法民初字第908號判決二人離婚,婚生女由申請人xx撫養,由被申請人xx每月給付撫養費200元,從2008年1月1日起支付至18歲為止。判決生效后,至今被申請人xx未支付撫養費。為此要求被申請人xxx支付2008年和2009年度撫養費共計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
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強制執行被申請人xx支付其撫養費共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特請求貴院依法強制執行,強令被申請人如數給付上述款項,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承擔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x
年月日
撫養費強制執行申請書范文怎么寫
二、關于撫養費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