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征收社會撫養費嗎
隨著二胎的開放,老齡化的上升,現在不是鼓勵生育?為何還有社會撫養費?”這是大部分人的疑問。那么,三胎征收社會撫養費嗎?這樣合法嗎?下面為您介紹,歡迎閱讀了解,希望對你有用。
一、三胎征收社會撫養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此外,不符合該規定的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不按期繳納需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計生部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胎征收社會撫養費嗎
二、社會撫養費繳納多少?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社會撫養費如何辦理?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二)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三)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后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征收標準作出征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征收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