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姓氏可以不支付撫養費嗎
大家都知道,法律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婚姻法規定孩子姓名可以隨父母一方。父母在離婚后,撫養孩子一方給孩子變更孩子姓氏,是否要經過另一方同意?以孩子姓氏修改的理由拒絕支付撫養費嗎?下面一起詳細了解。
案例:王某因為林某有外遇而離婚后,他們的孩子林某的撫養權歸王某。因為林某有外遇,王某對此有怨氣,在離婚后將林某的姓名修改為王小某。接著林某知道自己孩子改了姓氏了,不跟自己姓林,拒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給王某。王某修改孩子姓氏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林某拒絕支付孩子撫養費,王某應該如何處理?
一、王某給孩子變更姓氏的依據是什么?如何辦理更變姓氏?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但是修改孩子姓氏是有條件的自由選擇,也就是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孩子姓氏的做法,才不會違反平等原則。
而案例中王某離婚后,沒有和林某協商變更孩子的姓氏,林某可以到公安局申請恢復孩子原來姓氏,或者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責令恢復孩子原姓氏。
注意,如果他們的孩子已經滿16周歲,通過自己辛勤工作獲取勞動報酬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那么孩子也有自己變更姓名的權利。
父母到公安局辦理變更姓氏需要提供相關材料。1、提交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表。2、戶口簿。3、出生證(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出生公證書)。4、身份證件。5、如果申請人是18周歲以下的孩子,更新姓氏需要有父母雙方同意并簽名的《同意變更更正的聲明》。
二、以王某擅自變更孩子姓氏為由,林某可以拒絕向王某支付孩子撫養費嗎?
王某和林某在離婚時候,已經約定由王某撫養孩子,而林某承擔孩子撫養費。婚姻法第37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承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由雙方協議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
林某和孩子之間的關系,并不能夠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因此,林某以孩子變更姓氏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是站不住腳的。因此,王某為了索要孩子撫養費,和林某協商不成的,要到法院起訴林某支付孩子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