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變更孩子的撫養協議有效嗎
夫妻離婚,如果有孩子的話,會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約定,有時候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由于經濟困難只能變更撫養權給另一方。撫養權變更協議只要是雙方協商后同意的,私下簽訂的撫養協議也是有效的。那么撫養關系如何認定?撫養費一次性支付多少?自己寫的變更孩子的撫養協議有效嗎?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撫養關系如何認定
1、扶養關系是指因婚姻家庭關系、非婚姻關系和擬制血親家庭關系而產生的對未成年子女的養育、教育義務(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2、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養父母和繼父母對養子女和繼子女的撫養義務適用婚姻法有關對父母子女的關系的規定。
3、婚姻法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死亡或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義務。
二、撫養費一次性支付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三、自己寫的變更孩子的撫養協議有效嗎
只要雙方通過協商,合理分配撫養義務,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撫養權,私下簽訂的撫養協議也是有效的。
撫養協議不僅是對簽訂協議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同時也直接影響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撫養的權利。因此,撫養協議如果侵犯了未成年子女受撫養權,父母希望借此協議來逃避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則該撫養協議無效。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