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管轄是怎樣
所有人都憧憬幸福的生活,但事實上,就是有很多夫妻無法共處,而父母跟孩子的關系無法割舍,撫養權歸一方所有,法律對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有明確的規定,那有朋友問了,判決撫養權之后還能不能改呢?答案是肯定的,那變更撫養權管轄是怎樣?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變更撫養權管轄是怎樣
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院民訴意見第10條規定:“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條件
《關于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十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周歲,過了幾年,超過十周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變更撫養權訴訟的流程是怎樣的
變更撫養權訴訟的流程可以參照下列程序進行:
1、變更撫養權民事起訴狀,起訴狀中要包含原被告雙方當事人姓名等基本信息;以及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
2、到被告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相關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等;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開庭時間,或郵寄開庭傳票;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