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法院變更撫養權流程需要多久
夫妻雙方不管因為什么原因想要離婚,最無辜的肯定是孩子,很多夫妻在剛離婚的時候,因為經濟情況不好無法養育孩子而把撫養權給了另外一方,事后又想著要變更回來孩子的撫養權,那么起訴離婚法院變更撫養權流程需要多久?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起訴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條件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另外,依據《民訴320點意見》,變更撫養權、監護權的訴訟(變更之訴)管轄為,第10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4條,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二、變更撫養權到哪個部門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者雙方的情況或者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撫養權可以先跟對方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上述規定的法定理由,法院很難支持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三、起訴離婚法院變更撫養權流程需要多久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序確定,按照一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序的審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