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騙婚所生下的孩子怎么判
中國的婚姻制度的自由平等的,但還是會有騙婚的事情發生,法律上所指的騙婚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取他人財物的行為。被騙婚對于一個女人來說,等于失去了自己的幸福,那么,我們就來看看,女方被騙婚所生下的孩子怎么判?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請大家閱讀。
一、 女方被騙婚所生下的孩子怎么判
1、女方被騙婚的,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最適合撫養孩子長大的一方,子女的撫養權可以先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女方什么情況算騙婚
首先,法律上所指的騙婚是指以婚姻為誘餌,詐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如果女方還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較多的彩禮.則不能按騙婚處理。在實踐中,男女雙方領取了結婚證.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識淡薄.對婚姻不負責任等,導致兩人無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為騙婚。建議男方向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可以向法院請求判決女方返還彩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補的如果查明屬干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