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上高中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撫養義務?
父母對上高中的成年子女是否有撫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由此可見,父母有撫養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義務,對已成年并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則沒有撫養的義務。
對已成年但在上高中的子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0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見,已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能要求父母(養父母)付給教育費、生活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