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離婚判離的概率有多大
在現實生活中,想要離婚,是可以進行起訴的,同時在開庭之前是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證明彼此之間感情破裂等等。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判離的概率有多大?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第一次起訴離婚判離的概率有多大
法院不必然會判決你們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第一次起訴離婚如何沒有以下法定情形,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
我國《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一)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二)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
(三)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注意】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可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立案之后多長時間必須開庭審理,而是只要求在3個月或者6個月內審結。從北京市法院審理案件的實際來看,一般在立案之后20日至30日內開庭的幾率比較大,極少數情況可能需要幾個月之后才組織開庭。大多數離婚案件均在3個月內作出了判決,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以及涉外離婚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時,很多程序均作了簡化,實踐中,當事人不要死扣法律條文。法院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只有在極少數情況下,法官才會送達傳票,取而代之的是電話通知。
前面所講述的是法院開庭審理離婚案件時,可能需要耗費的時間。很多時候,法官首先會主持訴前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那么,會大大縮短離婚訴訟的時間,極有可能在1個月甚至更短的時間內解決離婚糾紛。
三、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庭會判離婚嗎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話,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后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于出席判決而言的。開庭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后,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缺席判決是有條件的。按照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因此,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缺席判決離婚的條件是:法院已經依法送達了傳票傳喚被告到庭;.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正當理由,包括身體發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離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如果法院在傳喚之后,被告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說,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離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決于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按照規定,法院判決是否準予離婚的標準是看夫妻感情有沒有確實已經破裂,無法修復或者和好。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