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法院不受理咋辦
雖說公民有婚姻自由,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有權起訴離婚,但婚姻法也有規定當事人起訴離婚需要符合條件,否則法院不予立案受理。那么,起訴離婚法院不受理咋辦?起訴離婚法院不給立案的原因是什么?接下來一起了解了解吧。
一、起訴離婚法院不受理咋辦
起訴離婚法院不立案需要尋找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的證據之后,再次提出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釋明。因此,通常情況下法院應當場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并及時通知當事人。
二、起訴離婚法院不給立案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起訴離婚,法院不予立案的,要視不予立案的原因來確定如何處理:
1、如果是因起訴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受理要求的,應該補充提供相關材料后重新要求立案。
2、如果是原告以前已經起訴過離婚,之后又撤訴或被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則按規定應該在六個月以后才能第二次起訴。
3、如果是在女方懷孕或者分娩后一年內的,按規定男方是不能起訴要求離婚的。
4、如果不屬于上述情形的,則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書,當事人可回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上訴,要求上級法院撤銷該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責令下級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三、去法院起訴離婚要哪些手續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戶口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結婚證。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