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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華僑在西班牙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程序
在西班牙定居的華僑,可以按照中國的《婚姻法》辦理結婚 手續同時,也可按照西班牙的《民法》辦理結婚 登記。 LadyTalk小編特意編輯了關于中國華僑在西班牙辦理結婚 登記需要的相關手續以及流程介紹給您們。
1、按我們國的婚姻法結婚 ,可以到我們國駐西班牙大使館或駐巴塞羅那總領事館辦理登記。結婚 年齡是:新郎22歲,新娘 20歲。所需文件如下:
(1)新人的3寸雙人相片3張。
(2)西班牙民事登記處出具的未在西班牙任何地方曾登記結婚 的證明。
(3)國內有關方面出具的未婚(離婚、喪偶)證明;(如出國時,領取西班牙居留證前未滿結婚 年齡者,不需國內的未婚證明)。
(4)證明雙方身份的證件(有效護照及居留證);
在使館或總領館辦理了結婚 登記后,應立即辦理一張西班牙文的結婚 證明,并將此證明辦好西班牙外交部的認證手續,以備后用。
2、旅西僑民也可按西班牙民法關于結婚 的規定,按宗教儀式結婚 (指教民)或在地方法院或民事登記處辦理民事結婚 登記。
(1)未婚(離婚、喪偶)聲明
(2)新婚夫婦的出生證明
(3)當地區政府的戶籍證明
(4)使館領事注冊證明
(5)有效的身份證(護照或居留證)
如果申請登記的新婚夫婦尚屬未成年,須請家長到場簽字表示同意。
民事登記手續如下:
(1)新婚夫婦雙方及兩名證婚人(證婚人須是成年人,并在西有合法居留)到民事登記處辦理登記,交驗所需文件;
(2)若干天后,在經民事登記處法官審查文件以后,再去登記處簽字并選定結婚 日期;
(3)在指定的日期和時間,新婚夫婦及證婚人到登記處禮堂,在法官的主持下舉行民事結婚 的婚禮 。
按照西班牙法律,辦理民事登記結婚 者,主持婚禮 的法官(或地方長官)須向新婚夫婦宣讀《民法(CODIGO CIVIL)》第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條的內容,要求夫婦雙方遵守。主持法官在得到夫婦雙方的肯定回答后,宣布從即日起他們已結為夫妻。新婚夫婦和證婚人在結婚 登記簿上簽字,法官書記將結婚 證明(也即家庭登記冊Libro de Familia)交給新人。Libro de Familia可用作證明夫妻關系,也可在日后隨時到登記處開出結婚 證明,即由登記處把由法官、書記、新婚夫婦及證婚人簽字的那一頁做復印,并蓋上確認章。如結婚 雙方中一方或兩方均未掌握足夠的西班牙語,須由法定翻譯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