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境外財產怎么分割
涉外婚姻離婚的,境外的財產按財產所地國或者地區的法律規定進行分割,我國境內法律無權管轄涉及境外的財產,如果是境內的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起訴。關于涉外離婚境外財產怎么分割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解答。
一、涉外離婚境外財產怎么分割
1、涉外婚姻離婚的,境外的財產按財產所地國或者地區的法律規定進行分割,我國境內法律無權管轄涉及境外的財產。
2、如果是境內的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起訴。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二、涉外婚姻協議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三)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涉外婚姻離婚的,境外的財產按財產所地國或者地區的法律規定進行分割,我國境內法律無權管轄涉及境外的財產,如果是境內的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起訴。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