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解體的原因
1、長期兩地分居,導致夫妻感情淡漠。由于一方長期身處國外,分離多,歡聚少,情隨境改,再 牢固的婚姻基礎也對以面對長期大洋兩岸的分居生活。 案例:徐先生 1995 年三十四歲時去了美國紐約留學,其妻張女士在次年也取得了陪讀的機會去了 美國,經過努力,張女士也考取了紐約一所著名的大學攻讀學位。1999 年,徐先生感覺在美國不能實現 夢想,隨即回滬發展。但張女士在美國經過四年的奮斗,事業已小有成就,不愿放棄。接下來是近五年 的分居,每年雙方僅能見面一、兩次,現張女士感覺再維系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身心疲憊,欲解除 婚姻關系,在協議未果后,委托國內律師向法院提起了離婚之訴。 2、締結婚姻的基礎不是感情,而是功利心切。相當多的女性把與外國人、華僑結婚作為改變生活 狀態的手段,而非追求幸福的婚姻。有些女性以身為外國人女友為榮;有些女性沒有國外親身的生活體 會,又追求洋車、洋房的生活模式,向往國外生活。但一旦到了國外,發現一切并非自己所想,造成心 理上的較大落差,加之一般選擇的配偶與自己年齡、興趣愛好較大,使得原本感情薄弱的婚姻生活黯然 失色,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生活很快就會在痛苦中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