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遺囑公證的條件有什么?
導讀:在遺囑訂立后,不少人會為了提高遺囑的法律效力而進行遺囑公證,那么進行遺囑公證需要滿足什么樣的條件?是否只有公證過的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遺囑公證的條件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抵觸。
?。?、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于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二、遺囑一定要進行公證嗎
按照法律規定,遺囑不一定需要進行公證的。遺囑不需要公證也能發生法律效力,公證只是加強了遺囑的效力,只要遺囑是被繼承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書遺囑,符合了要式條件就發生效力。
經過公證的遺囑,有如下好處:
(1)遺囑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規定,所立遺囑有效。
(2)遺囑內容不易被篡改和偽造。
?。ǎ常┯欣诒WC遺囑效力的實現,保護遺囑人和遺囑受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因遺囑引起的繼承糾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