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扶養協議能隨時解除嗎
遺贈扶養協議可以隨時解除嗎?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和扶養人之間關于扶養人承擔遺贈人的生養死葬的義務,遺贈人的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的協議。遺贈扶養協議的解除必須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下面由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遺贈扶養協議可以隨時解除嗎?
遺贈扶養協議不同于遺贈協議。遺贈協議是無條件且無償贈與財產,可以隨時撤銷遺贈協議。遺贈撫養協議屬附條件協議,解除遺贈扶養協議需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1)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 (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2)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1)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2)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有什么區別?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而遺贈是單方法律行為。遺贈扶養協議采用合同形式,而遺贈的意思表示采用遺囑形式。
2、遺贈扶養協議是死后生效行為與生前生效行為的結合,而遺贈屬于死后生效的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中的扶養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集體組織,而遺贈中的受遺贈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遺贈扶養協議屬于有償的行為,遺贈是無償的行為。
5、《繼承法》中關于受遺贈人以及遺贈扶養協議中扶養人接受、放棄權利的規定不同。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明確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