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的子女有沒有代位繼承權
在法定繼承中,若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是可以代替繼承其應繼承份額的,這便是代位繼承。但令不少朋友感到困惑的是,繼子女的子女有沒有代位繼承權呢?接下來就由小編為大家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繼子女的子女有沒有代位繼承權
繼子女的子女是具有代位繼承權的,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在確定代位繼承人的范圍時,應注意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上擬制的血親。包括:
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晚輩自然直系血親;
?。?)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親生子女;
(2)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
?。?)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
(4)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
二、代位繼承的條件是什么
?。?)享有繼承權的被代位繼承人于繼承開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繼承人死亡時,法定繼承人便可依繼承順序的直接行使繼承權。但也有可能出現被代位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這時被代位繼承人在客觀上就無法行使繼承權。
?。?)被代位繼承人須為被繼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對其他公民的繼承權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則其繼承權并不消失,根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繼承權。
(3)代位繼承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也就是說,被代位繼承人的配偶、長輩親屬、旁系血親均無權行使代位繼承權。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包括被代位繼承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等晚輩直系親屬。
?。?)代位繼承只能發生在法定繼承方式中。在遺囑繼承中不發生代位繼承問題。因為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只有在遺囑人死亡時才取得繼承權。如果遺囑繼承人于遺囑生效前已死亡,則其已無民事權利資格,無法取得繼承權。
三、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區別是什么?
首先,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不同。代位繼承中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而轉繼承中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繼承的主體不同。代位繼承中的繼承人只是被繼承人的直系晚輩血親,轉繼承中的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所有的法定繼承人。
最后,適用的范圍不同。代位繼承只適用法定繼承,不適用遺囑繼承,而轉繼承適用法定繼承,也適用遺囑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