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財產如何分配
一、老人再婚財產如何分配
老人再婚后死亡財產的分配需要區分情況。
1、如果房子是現在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男方的遺囑只能處理屬于自己一半的房產;
2、如果不立遺囑,那么涉及男方的遺產,按法定繼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繼承;
3、如果沒有遺囑,男方的孩子有權主張繼承。
二、對再婚財產分配的補充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如果存款是您丈夫的婚前財產,則應當做為您丈夫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由相應的繼承人繼承;如果存款不是您丈夫的婚前財產,則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另有約定,否則,該存款的一半應為您所有,其余的視為您丈夫的遺產,依法繼承。
2、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后,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相當于生活費性質。由于撫恤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不屬于遺產范圍。對撫恤金如何分割法律無明確規定,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受撫恤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您是死者的配偶,配偶之間有相互撫養的義務,您有權得到相應的撫恤金。
喪葬費是用于對死者安葬之用,法律對喪葬費的分配也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誰墊付的給誰,若有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三、老人再婚財產如何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夫妻互為對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再婚配偶與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承權。
或許正因為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承權,很多子女會反對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約定各方的財產由各方子女繼承。
如果老人婚前對財產進行了約定,那就依照約定來認定;如未約定各自財產的權屬,那就只能按照法律規定來認定。
老人的配偶可能會先于其離去而在日后的生活中又選擇了再婚,但是老人再婚后可能面臨著不久后的離世而留下財產需要由配偶和子女進行分割,而配偶的份額可能會因為形成夫妻名義的時間段比較晚而受到影響,但是只要是配偶應得的就可以自行進行維護而不受到子女的侵害。以上就是“老人再婚財產如何分配”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