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家庭的財產怎么繼承
我國的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其中繼父母、繼子女與親生父母與子女是一樣的。那么重組家庭的財產怎么繼承?重組家庭離婚后,子女是否可以享有繼承權?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請大家閱讀。
一、重組家庭的財產怎么繼承
1、如果有遺囑且是有效的,那就按遺囑開始繼承。
2、如果沒有遺囑的,開始法定繼承。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重組家庭離婚后,子女是否可以享有繼承權
1、繼子女,如果再婚時繼子女未成年,而且與他們共同生活,是死者撫養成人的,繼子女有對死者遺產的繼承權;如果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或者雖未成年但不與再婚夫妻共同生活,沒有形成撫養和被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沒有繼承權。
2、因此,重組家庭中家庭成員繼承權的確認,主要涉及到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繼子女、繼父母之間是否有繼承權。
認定的標準就是雙方之間具有扶養關系,主要包含三種情況:
(1)繼父母承擔了繼子女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2)繼子女贍養了繼父母;
(3)繼父母承擔了繼子女的生活、教育費用,繼子女贍養了繼父母。
存在以上三種情況中的任意一種就可以認定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存在扶養關系,各自對對方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