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中遺產的分配原則有哪些?
遺產繼承開始后,被繼承人往往因為繼承的分配產生爭議,在法定繼承分配法律有規定分配原則,那么法定繼承中遺產的分配原則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有哪些原則
(一)協議分配優先的原則;
(二)保護胎兒繼承權的原則;
(三)互諒互讓、協商分割原則;
(四)物盡其用的原則;
(五)照顧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的原則;
(六)其他原則。
二、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均等。
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是按照什么責任比例劃分的,根據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一)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
(二)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三、財產法定分配中財產繼承順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繼承順序的相關規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于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于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
通常在繼承的時候,要先看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遺囑,若有那么就不會按照法定方式來繼承遺產。但是我們也要注意,法定繼承本身就是遺囑繼承的補充和限制。不同的繼承方式下,對應的基本原則也是不一樣的。尤其在法定繼承中要注意區分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第二順序繼承人,通常情況下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沒有或者喪失、放棄繼承權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