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日本地震后,是否回國暫避核輻射引發矛盾
一對移居日本的80后小夫妻,因日本地震后,是否回國暫避核輻射引發矛盾,在結婚兩年后鬧起了離婚,丈夫金毅(化名)以感情破裂為由,一紙訴狀把妻子蘇瑾(化名)告上法院。近日,靜安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生活中無太大矛盾,判決不予離婚。
金毅訴稱,2008年5月,他與蘇瑾經人介紹結識、戀愛。2009年2月,二人在上海市民政局登記結婚,1個月后,蘇瑾隨丈夫移居日本。同年6月,這對小夫妻回國舉 婚禮。辦然而,在結婚儀式上,兩人因聘禮的金額等發生爭執,為這段婚姻埋下了不和諧的伏筆。
回到日本后,蘇瑾與丈夫及婆婆共同居住。金毅說,妻子蘇瑾在日本沒有工作,自己為了全家的生計每天工作都非常辛苦,然而,兩人總是因家務、生活習慣及家庭瑣事發生爭執和沖突。另外,讓金毅不能接受的是,蘇瑾堅持生育子女必須以購買房屋為前提,至今,蘇瑾也沒有生育孩子。
今年3月11日,日本地震發生后,蘇瑾不顧金毅反對,堅持回國暫避核輻射,此事最終成為兩人婚姻觸礁的導火索。金毅稱,無奈之下,考慮到夫妻感情,他最終決定與妻子一同回國暫避。然而,蘇瑾回國后卻與自己長期分居,也不肯再回日本居住。心灰意冷的金毅終于下定決心,向靜安法院提起訴訟,以夫妻感情已破裂為由訴請離婚。
法庭上,蘇瑾不同意離婚。她表示,今年3月日本地震,恰逢自己父親身體不適需要手術,故與金毅商量一同回國。在上海,金毅沒有合適的房屋,各自與長輩共同居住。考慮到回日本居住仍有核輻射影響,且夫妻間正籌劃生育,遂向金毅提出暫不要回日本生活,以免影響下一代。
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感情并未破裂,也不存在生活中不可調和的矛盾,若雙方能加強溝通,遇事多從對方立場上考慮,夫妻關系是能夠改善的,遂判決不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