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狀(離婚案)
原告(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被告(寫法同上)
請求事項
1.準許原告與被告離婚;
2.婚生子/女×××由原告/被告撫養;(無子女或子女已經成年并有勞動能力,本項不寫)
3.婚后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的意見,無共同財產本項不寫)
4.判令被告向原告補償×××××元;(無相關情形本項不寫)
5.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于×××× 年××月××日經人介紹/由父母包辦/自愿登記結婚,沒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尚可。婚后生育×子×女(長子×××現年×× 歲,次子×××現年××歲,三子×××現年××歲,長女×××現年××歲,次女×××現年××歲,三女×××現年××歲)。由于雙方性格不合/被告思想墮落/抹牌賭博/販毒吸毒屢教不改/貪財好色/水性揚花/賣淫嫖娼/經常毆打原告/離家出走……,已經分居2年以上。原告婚前財產有(房屋、汽車、存款、嫁妝、知識產權、股票、企業股份等);婚后共同財產有(房屋、汽車、存款、知識產權、股票、企業股份等)。
綜上所述,由于被告……,原被告現已無法一起共同生活,但雙方未能協議離婚。原告特依《婚姻法》第××條的規定,提起訴訟,請準予離婚,并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一并判決,是為公允。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捺指印)
××××年××月××日
附:1.本狀副本1份;
2.書證××份;
3.(證人姓名、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