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結婚公證書范文
結婚公證書
( )××字第××號
根據××省××市(縣)××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政府)頒發的編號為×××號的結婚證書,茲證明×××(男,×年×月×日出生)與×××(女,×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在×××(地點)登記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應提供的證件:
1、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其他身份證明,申請人在國外的需提供護照復印件。
2、申請人的結婚證。
3、申請人應提供夫妻雙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張。
4、夫妻雙方一方死亡的應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可由醫院或公安機關簽發,也可由殯儀館簽發的死亡證或火化收款單據或有記錄死者日期的戶口簿等。
5、遺失結婚證件的申請人需要證明夫妻關系的,應先取得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書》才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6、國外、港澳臺申請人申辦結婚公證,一般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回來要委托他人代辦的,需另外提供當地公證人或司法部認可的駐外機構、律師或我駐外使館公證、認證或證明的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