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利克繼承法起源
薩利克法典發源于法蘭克人薩利克部族中通行的各種習慣法,并因此而得名。在公元6世紀初,這些習慣法被法蘭克帝國國王克洛維一世匯編為法律。薩利克法典是查理曼帝國法律的基礎。
薩利克法典主要是一部刑法典和程序法典,極其詳細規定了列舉了各種違法犯罪應科處的賠償金,其中對于人身傷害、財產損害、偷盜和侮辱的賠償規定尤為詳細,并規定受害者所得到的賠償金的三分之一應交給
王室。薩利克法典也包括一些民法的法令,其中包括女性后裔不得繼承土地的條款。但是6世紀下半葉,法蘭克國王希爾伯利克曾經頒布過一道修改薩利克法典的敕令,規定死者如無子嗣,土地由其女兒繼承,而不再交還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