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判決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第一,男女平等?;谒鶓指畹呢敭a是夫妻共同共有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在離婚分割時雙方也處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應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
第三,尊重當事人意愿。這是尊重公民財產權利的一種表現。尤其是一方自愿放棄全部或部分權利時,自不應加以禁止。
第四,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一是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分割時不應損害其效用和價值;二是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分割時也應視各自的實際需要,從而做到方便生活,物盡其用。
第五,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貪污、受賄、盜竊等非法所得,必須依法追繳。夫妻因從事生產、經營等與他人有財產共有關系的,離婚時應先分出屬于夫妻的份額,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