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違建房該怎么處理
夫妻離婚,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會涉及到房產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在離婚案件中,對于離婚房產的分割,法院一般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再由法院來判決。那,夫妻離婚違建房該怎么處理?離婚時哪些房產不能進行分割?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請大家一起來了解。
一、夫妻離婚違建房該怎么處理
第一種觀點認為,是否為違法建筑,應由行政部門認定,人民法院不宜直接認定。
第二種觀點認為,人民法院應當對違法建筑的相關收益進行分割,對違法建筑可以僅確定使用權。
通說認為,房屋作為不動產,其價值并不是若干建筑材料價值的簡單疊加,而是包含了土地、位置、環境、建設時間、市場狀況等各種因素在內的整體價值。
違法建筑如果只是因為審批手續的不完備暫時處于違法狀態,在手續完備后,建筑物的整體價值即可體現,是可以以一定的技術方法進行分割。
對于違法建筑的既得收益問題,比如一方出租違法建筑收取的租金,通說認為,違法建筑的既得收益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性收益,依法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否則一方因違法建筑獲益而另一方一無所獲,明顯不公。但對于違法建筑可能產生的預期收益,人民法院應當暫不予處理。
二、離婚時哪些房產不能進行分割
在離婚時,很多夫妻都涉及要分割房產的問題,但是司法實踐中,有很多種類型的房產如果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是無法通過訴訟進行分割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借名買的房。本人不具備購房的資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購房資格的人的名義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購房,只是出于逃避債務、隱匿財產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義購房。根據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房屋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利人來認定房屋產權的歸屬的。
2、以子女名義買的房。如果房產證上登記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為父母除非為了孩子的利益考慮,否則不能處分此房屋。
3、商品房無產權證。對于該情形,在離婚財產分割中,若雙方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起訴到法院時,法院就會以產證無法認定而不做處理。
4、買的二手房未過戶。對于未辦理過戶手續二手房的分割,若雙方當事人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法院會因該房屋的產權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要么先中止本案審理,待當事人另案訴請確認產權后再恢復庭審;要么在本案中不作處理,只對其他財產進行分割。
5、自建房未審批。違規自建房不論是否在合法的宅基地上所建還是違規占地所建,對于房屋的使用者來說都不具有合法的產權。
6、受贈、繼承未過戶。
7、房改房未獲得產權證。
8、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的房屋。
以上就是關于夫妻離婚違建房該怎么處理的內容介紹,同時還介紹了離婚時哪些房產不能進行分割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由于違建房屋無法獲得產權,又是房屋產權存在瑕疵的房產,因此離婚前需要前往相關行政部門來進行認定再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