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對于想要離婚的夫妻來說,協議離婚雖然比較自由方便,但是當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方案時,采取訴訟離婚就是比較合適的辦法了。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多長時間?訴訟離婚時能否就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等糾紛一并提出申請?以下小編帶您一起去具體了解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的相關內容。
訴訟離婚因審理程序的不同而所需時間不同。
我國的離婚案件審理主要是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審理的主要是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的案例;而普通程序則針對的是案情稍較復雜,也是大多數案件會選擇的程序。
1、簡易程序
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審理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如果已協議好財產分割、債務承擔以及孩子撫養權等相關事項,僅僅是因為身處異地而選擇訴訟離婚,那么可以選擇簡易程序來進行訴訟離婚。
2、普通程序
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審理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如果未協商好,可以通過適用普通程序來訴訟離婚,由法官依據雙方的具體情形來作出判決。
3、特殊延長期限
對于上述程序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審理的期限可依據案件的難度適當延長審理期限。
離婚的男女雙方選擇訴訟離婚,需要經過一定的法律審判程序。
訴訟離婚的程序:
1、準備起訴
準備起訴階段主要是準備相關的起訴材料,比如離婚起訴書等,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到律師事務所找律師起草。如果起訴的內容還包括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等,那么可以一并提出申請。
2、法院立案
起訴離婚需要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我國適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需要到被告戶籍地或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訴。訴訟離婚的案件可以選擇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也就是連續居住超過一年的地方的法院。
3、通知開庭。
原告當事人受到開庭通知后,在開庭日準時參加審判。
4、等待判決。
參加完法院審理之后,當事人可等待法院最終做出的判決并拿到判決書。
5、準予離婚或不準離婚。
準予離婚的當事人需保存好離婚判決書,有了離婚判決書不必再到婚姻登記機關去換取離婚證;
被判決不準離婚的當事人在6個月內不能就同一主張再次提起訴訟。
協議好相關事項提起的離婚訴訟的審理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未達成一致協議的離婚訴訟的審理期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