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怎樣才能一次判離呢
現實生活中,很多家庭是因為夫妻關系問題迫不得已只能離婚,我們知道,我國的婚姻分為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兩個人協商好就可以,無法協議離婚時只能訴訟離婚,那就需要去法院起訴離婚了,那么,起訴離婚怎樣才能一次判離呢?離婚一次未判離二次間隔多久起訴?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請大家閱讀。
一、起訴離婚怎樣才能一次判離呢
1、當事人應當收集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是人民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主要依據,因此當事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的,法院是會準予離婚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一次未判離二次間隔多久起訴
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第二次起訴會判離婚。兩次起訴要時隔六個月。
所謂的六個月的期限是對第一次被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訴的時間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決以后,6個月內原告不能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司法實踐中,法院會再給雙方緩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會判不離;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離婚時,就會判離的。準予訴訟離婚的情形: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三、離婚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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