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需要帶結婚證嗎
我國法律對于如何確認兩人是否是夫妻關系,看的就是結婚證,這個證書是男女雙方各有一本,它可以保護雙方的關系,但感情是會破裂的,就需要解除雙方的關系,那么,夫妻離婚需要帶結婚證嗎?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請大家閱讀。
一、夫妻離婚需要帶結婚證嗎
只有一本結婚證可以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離婚登記中的結婚證問題。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
二、哪幾種情形屬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1、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局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
三、不能協議離婚情形包括哪些
如果有以下情況,當事人是不能通過婚姻登記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
1、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一方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被醫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3、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不能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決雙方的爭議,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