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簡易程序直接開庭嗎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離婚是可以協商一致進行離婚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但是這兩種方式都是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的。那么離婚簡易程序直接開庭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離婚簡易程序直接開庭嗎
一般而言,對于當事人起訴離婚的案件,離婚起訴后多久開庭,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對于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審理期限,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由此,當事人起訴離婚后,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必然在三個月內開庭;適用普通程序,在六個月內開庭均不違法。只是如果法院頂著審理期限開庭,那么就只有當庭判決了,一般的法院都不會如此排期。
二、起訴離婚簡易程序多久會判決
?。ㄒ唬┢鹪V離婚后若法院適用簡易程序來審理案件,那么最多會在三個月以內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ㄈ┤暨m用簡易程序,那么離婚案件適用的是一審終審制度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三、離婚訴訟簡易程序
民事程序的選擇是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的,一般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簡易程序的簡易性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起訴和答辯的方式簡便,可以口頭起訴和口頭答辯。
(二)受理程序簡便。在簡易程序中,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或它的派出法庭,請求解決糾紛。對于符合起訴條件,且被告同意口頭答辯的,基層人民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當即開庭審理。
(三)傳喚方式簡便。原告起訴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隨時傳喚雙方當事人、證人。
?。ㄋ模徟薪M織采取獨任制。由一名法官獨任審理,并獨自作出判決。
?。ㄎ澹┩彸绦蚝啽?。開庭時,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無爭議的,審判人員可以在聽取當事人就適用法律方面的辯論意見后徑行判決、裁定。
?。┎门形臅闹谱骺梢砸暻闆r作適當簡化。
(七)審理期限較短。應該在立案次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