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會怎么判?該怎樣爭取撫養權
離婚案件中,共同財產可以分割,但孩子并不是物品,不能像財產那樣分割。夫妻雙方為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爭論的情況不勝枚舉,那么在訴訟離婚中對孩子撫養權的判決一般是怎樣的呢?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最主要的是考慮到怎樣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發展,是從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的。所以爭取撫養權主要的是必須有能很好的照顧孩子的意愿,對孩子成長有良好的幫助。接下來就由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對孩子的撫養權怎么判
法院在判決時會按以下情況考慮將撫養權判給男方還是女方:
1、子女在兩周歲以下的,優先考慮女方;
2、子女在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優先考慮男女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等會對孩子成長有良好幫助的一方;
3、子女在十周歲以上就會考慮孩子的意愿;
4、一方長期在外,不能很好的盡到撫養義務的,會優先考慮另一方;
5、如果其中一方已經擁有至少一個子女的撫養權,那么會優先考慮另一方;
6、一方做了絕育手術另一方沒做的,會優先考慮做了絕育手術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規定,屬于優先考慮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存在過錯的、有惡性傳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問題的、存在生活惡習不良嗜好等,一般會判給另一方。
同時上述的情況中,有較大幾率爭取撫養權卻不爭取、而另一方爭取的,一般是判給爭取的一方。
二、訴訟離婚中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
離婚訴訟前一般會讓雙方調解,調解無果后可以約定孩子由一方撫養或雙方輪流撫養,最后如果協商無果,在爭取子女撫養權時一般做到以下幾點爭取到的幾率會更大:
1、經濟允許的,可以表明家庭條件對孩子的成長有相對好的幫助。
2、相比對方能有更多時間或愿意花更多時間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長期隨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長,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照顧孩子。
按照《婚姻法》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可以得知,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最主要的是考慮到怎樣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發展,是從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的。所以爭取撫養權主要的是必須有能很好的照顧孩子的意愿,對孩子成長有良好的幫助。在判決后如果發現另一方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更改子女撫養權。
離婚后受傷最大的永遠是孩子,無論出于法律還是別的,都必須優先保證孩子的健康發展和合法權益。以上是小編整理的爭取撫養權的一些知識,希望能對各位讀者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