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應歸誰
子女分為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很好理解了,就是夫妻自己生育的孩子,而非婚生子女就是不是父母親生的孩子,包括養子女、繼子女、私生子女等。那么,夫妻離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應歸誰?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請大家閱讀。
一、首先,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對其撫養教育的權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未成年的、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和教育費的權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護的權利;
3、非婚生子女與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繼承其生父母遺產的權利等。對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二、夫妻離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應歸誰
1、兩周歲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撫養權。
對于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于母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兩周歲以上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
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撫養權的,則法院會嚴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下列情節可以作為法院優先考慮的因素: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對于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應當考慮其本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