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財產全部給女方,男方還要支付撫養費嗎?
劉先生說,他是40歲,超過12歲的兒子和前妻觀看。 2008年2月,并觀看過他離婚,他自己的房子,汽車和銀行存款時,和所有左看。 2008年10月底,劉先生貸款后返回濰坊商業村民。女士領著孩子找到他,要求他支付孩子每月500美元的支持。劉先生說,他的身體有點閑錢都沒有,能不能拿出這么多錢每個月。當他離婚,“凈化”的家庭不需要支付子女撫養費。但她不同意。
律師認為: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仍然不妨礙他們的子女的義務,支付贍養費,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決定,必要時任父比一個協議提出的合理要求。如果你有能力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劉先生,你仍然需要支付,但子女撫養費金額根據實際情況支付雙方或由法院裁決的具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