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撫養常見問題的解答 三
(2)贍養費的方法,按照父母的職業情況,原則上,應定期支付。但她的父母從事農業生產或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穩定的固定收入,你可以支付季度或年度的現金或實物;特殊情況下,可一次性付款。沒有父母或下落不明的收入,可以抵銷其子女撫養費的財產。
3子女與父母雙方可能同意的生活方方養育子女的負擔,所有的撫養費。然而,調查發現,支持方不能保證的能力顯著提高孩子的成本,影響兒童的健康發展,不得。
4,支付子女撫養費期間,一般可達18歲以下的孩子。如果超過十六年,年齡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其勞動收入的主要來源,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標準,父母可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雖然18歲以上的孩子,但還沒有一個獨立的生活,如父母的支付能力,應給予必要的維護。然而,這樣的孩子一般都是有限的三個條件:第一,雖然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二是還在上學;三是確實獨立生活能力沒有條件。
九,熊離婚后的子女撫養費,最多時?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期限的承諾,如果離婚,雙方有協議或法院的判決有明確的規定,根據協議或決定的規定,沒有達成協議,決定也并不需要,一般承擔與勞動收入,以自己的孩子,獨立生活至今。
據最高法院在法院在這個問題上的“人民法院對子女撫養問題處理離婚案件的若干具體意見”,其中規定:贍養費付款期限,通常孩子年齡只有十八年。十六剛剛超過18歲,其勞動收入的主要來源,以維持當地普通的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子女撫養費。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能力支付,應支付必要的撫養費:
1,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作或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
2仍然上學;
三是確實有能力獨立生活和無條件。
家長有支付能力的重要標志,這一規定雖然受供養子女的費用,但家長沒有支付能力,那么家長可以提高防御,而不是支付。
十,離婚后的孩子在什么支持,可能會增加?
中國的“婚姻法”第37段“兒童的生活和的協議或決定的教育費用,在不影響父母的子女在必要時的情況下,任何一方的協議或比的合理要求原金額決定。 “法律,以便給自己的孩子的合法權利,充分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和利益。隨著時間的推移,雙方父母和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收入將永遠是一個量的變化的需求,使離婚案是根據兒童的生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決定是不理智的的,不會改變它,我們不能保證自己的孩子過正常的生活和教育。
從生活的實踐來看,兒童的生活和教育費用其他原因,大致有以下幾種:
1價格調整后,原來的金額,足以維持子女的需要。
作為中國經濟改革的蓬勃發展,振興經濟,開放市場,開放的價格已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因此,價格將有適當的調整。這樣,原來的生活和教育費用的數額可能不能夠滿足正常兒童的需要,不適當增加,不利于兒童的健康成長。
2個子女升學,實際需求超過原來的金額。
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的研究是必然的,所需的學歷教育將增加,為了孩子能成為知識淵博,樂于助人的人識字國家的費用金額,適當增加子女撫養費的金額,是父母的責任,也是社會。
3例患兒病情,提高黨的兒童無法支持所有的醫療費用。
雖然父母離異,但他們支持子女的教育義務是平等的,為了使健康成長的兒童,當兒童疾病及醫療保健費用是緊,撫養子女的一方是不是個人責任的增加孩子支持支付要求,支付其子女的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
4給付義務的父親或母親,以增加兒童和他們的生活水平之間的收入差別。
遇到這些情況之一,孩子們可以比原金額的協議或決定的父,家長應依照法律規定,自覺地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