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協議離婚程序要怎么走?
導讀: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都是夫妻離婚的常用方式,哪怕是涉外離婚也一樣,那么涉外協議離婚要如何辦理?具體流程要怎么走?涉外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資料有什么?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涉外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3、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
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領。
逾期末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二、涉外協議離婚材料
按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涉外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下列材料:
a、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b、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
1、本人的結婚證;
2、本人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
5、華僑、外國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