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需要準備什么證件
眾所周知,涉外離婚同樣需要證件辦理登記離婚,主要的證件一般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任何形成、變更、消滅法律關系的行為,都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那涉外離婚的有關規定是什么?你知道涉外離婚需要什么證件嗎?以下為您介紹,歡迎閱讀。
一、涉外離婚需要什么證件
(一)辦理涉外離婚手續國內一方,應攜帶:
1、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用中文書寫。
(二)辦理涉外離婚手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三)辦理涉外離婚手續華僑、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說明:
1、您還應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辦完離婚登記后,您需要提交注銷后的《結婚證》復印件。
二、原告所在地管轄情況
1、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的,若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4、對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
5、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6、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的。
三、涉外離婚訴訟律師代理費是多少
離婚律師費用沒有明確的標準,具體會根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職業素養、專業知識等由雙方來協商確定;北上廣等發達地區離婚律師費相對較高,但律師與律師之間的收費差異也不小,有的律師一個離婚案件一審收費三、五千元,有的卻能達到一、二萬元,甚至更多。如果請知名律師或業務水平高的律師代理,則可能在二萬元以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