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有哪些程序
相信大家都知道,訂立遺囑的時候在場的見證人不能與遺囑內容有利害關系,也就是說見證人不能是遺囑的受益人或繼承人。而立遺囑的程序是很重要的,很多人不是很懂,那么立遺囑的程序是怎樣的?以下為您介紹,歡迎閱讀。
一、立遺囑的程序是怎樣的
遺囑,是按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對生產財產進行處理的承諾。立遺囑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將自己的財產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繼承人或其它的人繼承。這種法律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無須經他人同意,自遺囑人死亡時起,遺囑即開始生效。
合法的遺囑方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及危急時的口頭遺囑。在這些遺囑中,公證遺囑的效力是最高的,但是不代表必須公證,只要符合要求,自書遺囑同樣有效,且不是必須公證。
由于遺囑的種類不同,立遺囑的程序也略有不同:比如,自書遺囑,由本人親自書寫簽名并注上日期即可;
代書遺囑,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公證遺囑,申辦遺囑公證,應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或當事人行動不便,也可以請公證處指派公證員到立遺囑人住所辦理。
二、繼承權公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遺囑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繼承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確認繼承人的繼承權的活動。
公民申辦遺囑公證,應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別人代理。如果當事人行動不便,也可以請公證處指派公證員到立遺囑入住所辦理。
申辦遺囑公證,應向公證處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ㄒ唬┝⑦z囑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二)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屋產權證書、銀行存折等。
?。ㄈ鴮戇z囑的草稿。如果遺囑人不會書寫遺囑,或書寫有困難,可以在公證員面前口述,請公證員代書。
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如下幾項:
?。ㄒ唬┻z囑人及遺囑受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ǘ┻z囑人與受益人的關系;
?。ㄈ┧幏值呢敭a的名稱、數量、地點等;
(四)對財產的分配和有關事務的處理決定;
?。ㄎ澹┤绻羞z囑執行人的還應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六)遺囑制作日期和遺囑人本人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
公證員對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詢問當事人、作必要的調查了解之后,如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即可出具遺囑公證書。
三、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嗎
我國實行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的原則;也就是說,對公民個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按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