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期間的去世撫恤金誰繼承
起訴離婚期間去逝撫恤金應當由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均繼承,夫妻在起訴離婚期間,還沒有拿到法院的判決,還是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這種情況下一方突然去世的,單位會支付一筆撫恤金,這樣,活著一方配偶有權利繼承。
一、起訴離婚期間去逝撫恤金由誰繼承?
撫恤金的繼承人與其他財產一樣,沒有遺囑法定繼承,配偶、子女、父母平分。撫恤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給付對象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于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特別是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是對死者近親屬精神痛苦的一種撫慰。對于死亡撫恤金的處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并應適當照顧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二、撫恤金包括哪些種類?
1、傷殘撫恤金,發放對象為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2、死亡撫恤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恤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三、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訴訟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訴訟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訴訟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綜上所述,夫妻因為感情破裂起訴離婚的,在辦手續期間,雙方的關系依然存在,這個期間一方去世,單位支付的撫恤金可以當做遺產繼承,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撫恤金上面,應當平均,適當照顧生活存在困難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