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是必要要有見證人嗎?對見證人有什么要求?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遺囑是一個非常常見的文書,為了避免遺書造假現象的出現,當我們立遺囑的時候就必須有兩個證人來見證遺書的產生。那么,我們來看看,民法典中自書遺囑必須有見證人嗎?遺囑見證人的資格怎么認定?哪些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針對這些問題,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請大家閱讀。
一、民法典中自書遺囑必須有見證人嗎
1、自書遺囑不是必須有見證人。我國法律規定,口頭遺囑、打印遺囑、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自書遺囑等。且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并不是必須具有見證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二、遺囑見證人的資格怎么認定
1、五種遺囑形式中,除自書遺囑外,都把見證人作為合法有效遺囑的重要條件之一。因為見證人的證明真實與否直接關系到遺囑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規定見證人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不具備這些資格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其所見證的遺囑無效。
2、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3、繼承人、受遺贈人;
4、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三、哪些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認自己行為,不能以自己名義參加民事活動并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義務。后者則是其民事行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參與訂立遺囑這類較復雜民事活動。如果他們在場,其見證不具有法律效力。
2、繼承人、受遺贈人。他們與遺囑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一般來說,他們在場不利于遺囑人毫無顧忌有受外界影響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處分財產。因此,法律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由于利益關系的影響,難以保證其證明的客觀性、真實性,所以這些人也不能做遺囑見證人。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以上就是關于民法典中自書遺囑必須有見證人嗎的內容介紹。根據上文可知根據法律規定,自書遺囑不是必須有見證人。我國法律規定,口頭遺囑、打印遺囑、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錄像遺囑、自書遺囑等。且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并不是必須具有見證人。遇到此類糾紛也懂得怎么做了嗎?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線向律師免費咨詢,或者委托律師事務所來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