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的方式有很多,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等,我國的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那么,合法的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嗎?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請大家閱讀。
一、合法的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嗎
合法的繼承人是可以在繼承開始前放棄繼承的,放棄繼承遺產需要有明確的表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適用法定繼承的情況有哪些
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沒有留下遺囑,其個人合法遺產的繼承由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順序和分配原則進行遺產繼承的一種法律活動。
在遺產繼承出現下列情況時,適用法定繼承:
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又沒有合法遺囑的情況下;
2、遺囑的繼承人、受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遺囑失去效力的情況下;
3、遺囑的繼承人表示放棄繼承的情況下;
4、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況下;
5、遺囑的受贈人表示放棄贈與的情況下;
6、遺囑的受贈人喪失受贈權的情況下;
7、遺囑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況下;
8、遺囑部分無效情況下無效部分的遺產;
9、未涉及遺產處理的遺囑,繼承人對遺產的處理;
10、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贈人不履行遺囑中的合法義務,被人民法院決定取消繼承或受贈權的情況下;
11、遺囑中為胎兒保留的特定遺產份額,出生時是死胎,其為胎兒保留的份額適用法定繼承。
三、遺囑無效的情形
(1)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思,脅迫、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3)遺囑處分了遺囑人無權處分的財產,該無權處分財產的部分無效。
(4)偽造的遺囑。偽造的遺囑不是被繼承人所訂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實意思,這樣的遺囑顯然應屬無效。
(5)遺囑被篡改的。遺囑被篡改的,僅篡改的內容無效,因為僅該部分內容不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遺囑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記載,故仍應有效。
公民在日常生活當中對于自己應該承擔的法定義務不能隨意推脫,但是,享有的相關權利在自己都主動表示放棄了的情況下,其他人也無權的干預強制干預,類似于當事人自己決定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這樣的決定也跟其他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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