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離家10年,丈夫起訴離婚時才發現妻子已去世7年
妻子離家十余年,丈夫起訴要求離婚,不料妻子已去世七年。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一離奇的離婚糾紛案件,因一方當事人已死亡,法院依法裁定終結訴訟。
原告李某訴稱:自己與妻子王某經人介紹相識,雙方于2001年6月3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婚后一年,雙方因瑣事發生矛盾,妻子王某遂回娘家居住,至今已近十年,期間雙方未有聯系往來。現妻子王某下落不明,遂訴至法院要求與妻子王某離婚。高安法院立案受理后,發現被告王某系江西省豐城市人,原告李某起訴時亦未提供被告王某現在的確切居住地址。為了查明案件真相,了解被告王某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趕赴江西省豐城市被告王某家中。歷經幾番曲折,終于找到了被告王某所在村委會及被告王某的父母。經向村委會和被告父母了解,得知被告王某已于2005年死亡,但因各種原因一直未在公安機關辦理注銷戶籍的相關手續。
法院鑒于被告王某已死亡,原、被告之間的夫妻關系已經自然消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本案依法裁定終結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