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堪家庭暴力,妻子向法院上訴離婚,不料被丈夫非法拘禁
7日,礦區法院報案稱:1日上午,婦女李某某等待開庭審判離婚時,被丈夫王某等人從法庭門口暴力劫走,下落不明。礦區公安分局平泉責任區刑警隊民警接案后緊急行動,先后趕赴王某在礦區的幾個親屬家搜尋,并對其母與弟弟政策攻心,但王某極為頑固,不接民警及其家人的電話。
8日,礦區刑警大隊抽調機動中隊民警配合,會同平泉責任區刑警隊民警,趕赴渾源縣東坊城鄉荊莊村王某的老家。通過秘密調查獲悉,王某帶著李某某只住一晚即離去,對外稱要去河北某地。民警發現其有過在靈丘縣的住宿記錄,并在靈丘有過打工的經歷,認為王某帶著李某某極可能藏身在靈丘。當日18時許,在靈丘警方的配合下,王某被抓獲,李某某也被成功解救。
經查,李某某不堪家庭暴力,夫妻已經分居3年。這已是王某第二次將妻子劫走非法拘禁。2011年10月李某某就向礦區法院起訴離婚,王某也是帶人在法庭門前將其劫走。